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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男孩杀害儿童案后续

近日,河南两男孩杀害同村一男孩并焚尸。因未满14岁,被拘留37天后被释放,引发网友关注。2021年3月1日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XI)》的规定,将刑事责任年龄降低至十二周岁。两个男孩被释放后,受害者家属表示无法接受。家属表示,受

害男孩的尸体仍存放在家中。"最低标准是让这两个男孩接受庇护教育."2月23日中午,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镇平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处获悉,镇平县“12.21”案件处理小组已对此案作出说明,两名犯罪嫌疑人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刑事处罚,但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目前,本案民事赔偿工作正由双方代理律师协商解决。

这名男孩被两名同学杀害,焚烧尸体,在被关押37天后被释放。

2021年2月22日下午,遇害男孩曾某红的继父王先生告诉北京头条记者,2020年12月15日,刚满13岁的曾某红被同村两名男孩孙某某、刘某某杀害并焚烧。

事发当天下午6点左右,孙某某、刘某某用曾某红的手机给王先生发了一个位置,说他和同学在山里玩,晚上不回家。第二天,王先生发现曾某红一直没有回家,电话和短信也不回,便和妻子到山上寻找。在寻找儿子的第三、四天,王先生多次到孙某某、刘某某家中询问儿子的下落,但两人均表示与儿子“没有联系”,“从未见过曾某红”。

案发后第七天,曾某红的尸体在家附近的一条干涸的水渠中被发现。让王先生夫妇无法接受的是,曾某红的尸体被烧毁,脚上只剩下半只白鞋,脖子上挂着一辆烧坏的电动车。随后,当地警方将孙某某、刘某某带走,两人对杀害曾某红的事实供认不讳。

王先生说,2021年1月26日,两名作案的男孩因未满14周岁,不负刑事责任,被羁押37年后释放。据镇平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要求上级部门将其送至少年拘留所,但未获批准,不得不将其释放,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实施,其中规定刑事责任年龄将降低至12岁。

家属:不能接受。最低标准是两个男孩接受庇护教育。

据王先生介绍,两个男生中有一个和曾某红是同班同学,另一个男生是同年级的学生。对于孙某某、刘某某犯罪的原因,王老师表示,由于学校禁止学生带手机上学,学生在校期间手机由学校保管。王先生得知,刘从老师那里偷了他的手机,拿走了另一个同学的手机。曾某红得知情况后,告诉了被刘带走的同学。于是,刘找到孙,想给曾某红一个“教训”。2020年12月15日,刘某、孙某将曾某红叫出来,在某渠护坡上喝酒。“我儿子喝醉后,他的脸、手和脚被修眉刀刮伤,然后被烧伤,”王先生说。警方介绍,曾某红体内酒精含量超过300mg/100ml,被锐器刺伤后处于失血性休克状态。

据王先生回忆,孙某某、刘某某和他们的儿子经常在一起玩,其中一个男孩去过王先生家。王先生夫妇表示,孙某某、刘某某作案后未满14周岁被释放,不能接受。目前,曾某红的尸体仍存放在王先生家中。

王先生说,他家还有一儿一女。“事情发生后,家里天天担心两个男生回家报复,怕他们再犯罪。”他希望凶手会受到应有的惩罚。最低标准是两个男孩要接受收容教育,受害者家属要得到应有的赔偿。“孩子的亲生父亲已经到了。希望两个男孩的父母出90万,但他们每人只出30万。”王先生说。

官方通报:两人未依法给予刑事处罚,但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2月23日中午,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镇平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处获得了一份镇平县“12.21”案件处理小组出具的声明。声明称,2020年12月21日13时22分左右,镇平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高俅镇孙婉村发生一起命案。接警后,镇平县公安局迅速出警,立即开展现场勘查、走访调查等工作。

镇平县公安局对此案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多警种联合侦查,运用多种侦查手段,迅速定位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刘某某,并将其监视居住。

经查,案发时,孙某某、刘某某均为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孙某某、刘某某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没有依法给予刑事处罚,但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目前,本案民事赔偿工作正由双方代理律师协商解决。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做好死者家属安抚和善后工作。

(北青-京头条记者张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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