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百科知识

(关于加强学生公寓安全用电的通知)关于加强安全用电通知范文大全

虽然电被广泛使用,但它仍有缺陷。我们用电时应该非常小心,以避免安全事故。以下是学习边肖整理的关于加强安全用电的通知,供大家参考。

关于加强安全用电的通知第一章部、厅、处(科):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特别是火灾的发生,引导广大师生自

觉遵守安全用电,确保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现就安全用电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安全用电要求

1.师生应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安全用电,确保自身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

2.安全使用各种电器。人离开时,每天都要关闭办公室、实验室等场所的总电源开关,确保所有电器(尤其是大功率电器)处于断电状态。

3.不允许使用学校配置以外的大功率电器,如加热快、取暖器、电磁炉等。

4.不允许私自接电线。如果电路和电器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

5、单身员工宿舍不得违章用电,严禁使用电炉、电褥子、加热快、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

6.严禁私自更换电路设备上的任何装置。电线之间不要交叉,不要超负荷用电,以免电线发热短路引起火灾的发生。

二、调查和检查

1.自省阶段。

各厅、室、科(处)要对所辖办公室、实验室、会议室、档案室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自查结束后,进行认真总结,并于3月9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学校总务财务部和保卫处。

2.检验阶段。

3月12日至15日,总务部、财务部、保卫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部门、各部门所辖办公室、实验室、会议室、档案室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

检查时间表如下:

3月12日,教师教育处(基础部);

3月13日上午,软件与食品工程系;

3月13日下午,旅游外语系;

3月14日上午,经济与社会管理系;

3月14日下午,艺术设计系;

3月15日,行政办公室。

(日程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第三,签订安全用电承诺书

各部门负责人作为本部门安全负责人,在自查检查结束后,签订安全用电承诺书。

关于加强安全用电工作的通知第二部分各工商所、厅(处)、直属分局、协会:

近期随着夏季高温天气的到来,也进入了用电高峰期。由于对用电安全不重视,各地已发生多起因短路引发的严重安全事故,损失惨重。请高度注意用电安全。现将各部门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重申如下:

1.各部门负责人是用电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用电安全宣传,督促落实安全用电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用电不出事故。

2.坚决执行"人们关掉电源"规定办公人员离开办公室时应随时关闭所有电器设备,夜间必须切断电器设备电源。各部门负责人每天下班后要检查每一个办公室,确保所有电源插座都已拔掉,防止电源火灾等事故发生。

3、办公室和宿舍区严禁乱拉电源线、乱改电线线路,确需安装电源插座或修理电源线路的,县局机关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进行施工,每次征得局长同意后安排专人进行施工。尽量不要用便携式插座。确需使用时,必须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帐、被褥、书籍等易燃物品。

4.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在办公室和宿舍使用不安全的大功率、高耗能电器,禁止在线路容量不允许的地方安装大容量电器。

5、电气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烧、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应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及时找电工检查和修理,确认运行安全后,方可继续使用。

6.县局办公室和工商所要定期对县局大院和工商所办公楼、宿舍的用电、用火、用气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办公室和县局纪检监察室负责机关日常用电的管理和检查,工商所所长负责所内日常用电的管理和检查。如发现不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现象,要及时制止并进行整改,对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的院、科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处罚。

关于加强安全用电工作的通知第三章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

2012年6月30日上午7点左右,下东乡示范农场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一死一伤。7月2日下午1时左右,唐智镇胡大村发生一起电气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这两起事故对死者家属打击很大。"6.30 "触电伤亡事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用电安全工作,并委派县监察局对用电安全工作进行督查。

目前正处于农业用电和夏季高温用电高峰期,属于触电伤亡事故高发期。为了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政策,经研究,现就加强我县电力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电力安全管理责任。电力供应关系到人民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保障用电安全是各级政府的重要任务。各级各部门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以保障人身安全为重点的理念,特别重视用电安全管理。要成立用电安全领导小组,直接由单位领导和分管领导负总责,具体负责辖区用电安全管理、用电秩序维护、用电知识宣传、用电安全事故处理等工作。

二、广泛宣传,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各级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配合供电部门广泛开展依法用电、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播放宣传片、召开会议、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图片、现场辅导、安全监督等方式普及安全用电知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要立即组织开展辖区内水产养殖、农机用电等重点部位和重点对象的安全用电集中教育,确保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

三是排查督导,加强安全隐患清理整改。按照电力线路权属划分,电力企业、乡镇、用电单位(户)要立即对产权范围内的电力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用户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接驳不当、电器是否老化、线路是否损坏、移动漏电保护是否合格、电工是否有资质擅自安装接驳、电力线路是否改动等突出安全隐患。一旦发现用电隐患,按产权归属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及时督促整改。供电企业和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相关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技术支持服务落实到位、宣传教育落实到位、法律法规落实到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迅速组织力量做好本地区电力线路清障工作。做好自有产权电力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四、严格责任,妥善处理电力安全事故。电力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和相关单位应及时向县安监局和经信局报告。由安委会牵头,安监局、经信局、监察局、检察院、公安局、电力局、工会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组成联合调查处理工作组,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事故处理和维稳工作,要提前介入,主动解决事故。县经信局、安监局、检察院、工会负责事故调查和责任分工;县公安局负责对事故可能诱发的突发事件的监控和处置;其他相关部门应根据事故处理的需要积极配合和服务。因工作不力造成电力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因处理不当,导致事态扩大,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追究当地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部门未能有效配合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无理取闹、阻碍事故处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从快予以打击。

猜猜你有兴趣:

1.安全用电须知

2.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格式

3.安全用电须知格式

4.安全用电须知

5.冬季安全用电须知

6.安全用电须知


版权声明: 本站涵盖的内容、图片、视频等数据系网络收集,部分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