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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新安全生产法的心得体会

安全生产法是促进一切安全生产活动的方法。你知道什么好的例子吗?学习边肖收集整理了新安全生产法学习经验范文,供大家学习借鉴。希望对你有帮助!

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表决通过了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法正式公布!作为安评行业资深的甲级安评

机构,我们组在公司总裁冼博士的带领下,认真、细致、深入浅出地学习了新安全生产法(简称新法),并组织各部门开展了“有奖问答”活动。

我和同事都在积极回答问题,气氛活跃而紧张!通过这次学习,我对新法有了更深的了解和体会,让我更加深刻的认识到自己职业的重要性!新的《安全生产法》将是我今后工作和学习的指路明灯!

作为一名安全评价行业的普通从业人员,我来说说我对新法的认识和体会吧!

首先,新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地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定位政府安全监管和强化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四个方面入手,着眼安全生产的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主要亮点有十个: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安全发展;

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政策和工作机制;

第三,强化“三个必须”,明确安监部门的执法地位;

四、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五、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防范体系;

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

八、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的实施情况;

九、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十、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

此外,安全生产法的修订在赋予监管执法手段方面有所突破:

一是扩大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查封、扣押的权力,对及时解决违法问题、恢复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为了保证监督的有效性,修改后的法律提出了一些协同监督的具体措施。例如,对拒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等决定的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直至决定得到执行。

再次,新的《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安全生产管理中强化“超前意识”和“预防为主”的思想,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管理才能达到最高境界。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新的安全生产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和漏洞,而且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人”作为安全生产的核心含义得到了进一步的诠释,安全生产工作的本质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安全生产法律制度也在人性化方面取得了进步!

作为一名安全评估机构的员工,我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特别关注如下:

第十三条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和管理服务的机构,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专业标准,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和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服务的,保障安全生产的责任由该单位承担。”

第六十九条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违反规定的社会中介组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除了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和鼓励从业人员参与外,还应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与原安全生产法相比,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对市场机制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对此我深感欣慰!中介机构的作用和地位得到了法律的进一步肯定,这对我们员工来说也是一个非常好的消息,会进一步减少我们以后的困难和阻力!

通过这次对新法的认真学习,坚定了我对安全评价的信念,也为我能为安全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而感到高兴和自豪!我相信,在公司各级领导的带领下,我们全体同仁会团结一心,共同努力,让我们的公司更加强大,让我们的事业更加辉煌!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范文二新安全生产法将于2014年12月1日实施。为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分公司下发了《关于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通知》。为了贯彻分公司的学习精神,最近几天我认真系统的学习了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让我认识到了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的亲身经历。

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护财产”还是“保护生命”的问题,所以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了才能进行生产。为了推动和实现这一理念,新法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强化: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中各方面、各类人员的责任,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各级政府和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责任,工会的责任,中介机构的责任;二是加大对违规单位和人员的处罚力度。

我研究新法后发现,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制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从业人员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就是“安全”它是生产的前提,生产不安全;因此,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和应急救援;要达到上述要求,需要综合管理,包括政府和社会对企业的管理和监督,企业内部各职能、各层次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从技术角度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化管理。企业的主体责任体现在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查和责任的落实上。

对于安全管理者来说,我最关心的是新法建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单位、矿山和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这说明国家越来越重视安全生产,安全生产需要更专业、更专业的队伍来管理。这就要求我们现在改变安全管理的观念,从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式的安全管理转变为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化的安全管理,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做一个合格的安全人。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体会范文三2014年8月31日公布的新《安全生产法》将于2014年12月1日颁布实施,这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为推进依法治理、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律秩序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也为我们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提供了法律支撑。新法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强化安全生产主体地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定位政府安全监管强化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四个方面入手,着眼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亮点颇多。本文结合急诊科工作实际,谈几点粗浅的体会。

一是新《安全生产法》把加强事故应急救援作为重要内容,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一是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相关专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或者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应当与各级人民政府建立的应急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第二,国家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国家建立矿山、危险品、道路交通、铁路运输、水上搜救、油气田事故等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安全生产特点,建立或者确定相应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备必要的装备、设施和器材。

第三,政府应该储备必要的紧急救援物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一定数量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储备必要的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

四是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并演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根据生产安全的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五是应急救援费用的承担。因事故抢救发生的费用,由事故单位承担;事故单位无力承担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解决。

六是强化联动机制。参与事故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调,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组织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

二、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新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安全理念,表明党和政府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健康的高度重视,对安全生产工作更加重视。同时,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今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明了方向。

(一)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全覆盖。

把应急预案管理作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备案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应急预案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审核和备案的监督指导,确保应急预案编制率达到100%,并逐步扩大到覆盖所有行业。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要注重企业预案与政府预案的衔接,探索应急预案“简明化、程序化、图表化”的方法,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合作机制。

针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力量分散、调度指挥和资源整合不畅的现状,进一步深化和完善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之间、市级与区县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定期组织研究应急管理对策措施,分析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形势,及时通报应急管理和事故救援信息,加强协调沟通,有效发挥各部门、各企业在应急响应中的作用,提高安全生产事故快速协调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立应急救援区域联动体系,努力形成资源共享、装备互补、运转高效的应急协作体系。

(三)督促和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应急培训演练。

督促企业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应急知识培训,使其掌握相应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程序,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加强对企业应急预案演练的指导和监督,特别是督促高危行业企业和重大危险源企业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重点是企业全体员工逃生疏散演练和关键岗位、岗位应急处置演练。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信息平台,面向公众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普及应急救援知识,提高应急救援意识。

(四)加快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

全省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已进入实施阶段。平台建设坚持顶层设计原则,注重与其他系统的集成和互操作,避免形成信息孤岛。一期工程的主要任务是搭建一个良好的平台,实现核心功能的正常运行。该软件基于地理信息系统开发了友好的操作界面,可实现快速直观的应急资源搜索、移动值班、根据需要自动统计相关事故信息和应急资源信息,实现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的功能需求,同时将安监人员从繁杂的事故报告和统计中解放出来。

(五)加强应急机构和救援队伍建设。

推进各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大力加强县(区)级应急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职能、充实人员、完善相关制度,实现机构、人员、职责、人员、经费、培训“六落实”,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向基层单位和企业延伸,确保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人干、有人干、有人干。督促指导大型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高风险行业企业建立应急管理机构,加强应急管理基础建设。培育和支持省级应急救援专业骨干队伍建设,加强培训、考核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装备梯队、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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